做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。
也许是第三者?
黄沂然最终还是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此刻的她还天真烂漫,全然不知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。
她与祁泓铮约法三章:“一,不许强迫我做我不想做的事情。二,我的任何财产不许收回,三,这件事情不允许公开。”
祁泓铮拿回合同,笑意盎然的逐一答应她的条件。
傻姑娘,要求得白纸黑字写上才作数呢。
果然涉世未深就是好骗。
这是黄沂然与祁泓铮第一次正面交锋,以惨败告终。
而此刻的黄沂然还全然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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